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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營商流動理財

328營商流動理財

328營商理財保安認證服務之條款及細則


1. 本條款及細則(「本條款」)適用及管轄閣下使用由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或「我們」或「大新銀行」)提供之保安認證服務,即生物認證(包括指紋/Face ID 認證/臉部識別)及自訂保安密碼認證(共稱「認證服務」)。登記或使用認證服務,代表閣下同意或會被視為同意本條款。如閣下不接納本條款,請勿登記或使用認證服務。

2. 認證服務能讓閣下在指定型號流動裝置*上儲存的生物認證記錄或自訂保安密碼透過大新銀行328營商流動應用程式(「該應用程式」)(i) 登入大新銀行328營商流動理財服務(「流動理財」)及/或大新328營商網上理財服務(「網上理財」);及(ii) 透過互聯網,或本行認可之其他電子媒介給予本行指示及向本行作出申請(以取代(在本行綜合章則及條款中定義的)保安編碼)。

*指定型號流動裝置為本行不時指定並可與該應用程式及認證服務相容的流動電子裝置。請聯絡本行取得最新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名單。

3. 當閣下啟用認證服務之後,即表示閣下同意本行可對待及認為任何經認證服務認證的指示或與本行簽訂的協議均為有效及對閣下具有約束力,而本行無須就作出或聲稱作出該等指示或協議的人士的授權或身份或其真確性作任何進一步查詢,即使存在任何錯誤、誤解、欺詐、假冒或缺乏清晰的授權。縱使閣下已使用認證服務認證交易,閣下確認本行或仍需要(但並沒有義務)閣下的密碼及/或其他形式認證交易。

4. 認證服務是本行服務的一部分,因此:

4.1. 本條款為附加條款,應與本行的大新328營商手機應用程式用戶協議(「該協議」)及任何其他構成本行協議一併閱讀,而任何有關該協議的提述須解作包括本條款;及

4.2. 若有任何抵觸或矛盾,本條款將凌駕於該協議及本行的綜合章則及條款,所有抵觸或矛盾概以本條款為準。

5. 閣下知悉並同意若閣下透過流動理財及網上理財使用認證服務:

5.1. 閣下必須是流動理財或網上理財(視情況而定)的有效用戶;

5.2. 閣下必須在指定型號流動裝置安裝該應用程式;

5.3. 閣下需要在指定型號流動裝置上啟用生物認證功能;

5.4. 閣下需要透過流動理財輸入以 SMS 短訊發送到閣下已登記於本行的流動電話號碼之一次性密碼登記認證服務;

5.5. 就生物認證服務而言,閣下明白當成功登記認證服務後,任何儲存於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之指紋或面貌特徵均可被用於認證服務。閣下必須確保只有獲授權的指紋或面貌特徵可被儲存於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以用作使用該裝置;及

5.6. 閣下必須採取所有合理預防措施確保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及保安資料安全及防止欺詐使用。如閣下知道或懷疑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遺失或被盜用,或曾發生任何未經授權交易,閣下需要儘快通知本行。

6. 縱使本行提供認證服務,閣下仍可選擇使用閣下的集團編號、用戶編號、密碼及使用 SMS 短訊一次性密碼透過該應用程式登入流動理財及瀏覽器登入網上理財。

7. 閣下知悉該應用程式之認證是連結指定型號流動裝置的保安認證模組,而閣下同意相關認證程序。在閣下登記及使用認證服務時,本行不會在任何階段收集及/或儲存閣下的保安認證記錄。

8. 除上文第6條另有規定外,原有(透過保安編碼)的雙重認證服務將在成功登記認證服務後不再適用。

9. 閣下可在任何時候登入流動理財、致電本行客戶服務熱線或親臨本行分行取消認證服務。

請注意於取消認證服務後,閣下的生物認證記錄仍儲存於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上,閣下可考慮因應情況自行決定刪除有關資料。

10. 如閣下使用 QR 碼去登入網上理財:

10.1 閣下需使用該應用程式內置的掃瞄器;

10.2 閣下需於 QR 碼產生的100秒或其他指定時間內完成整個登入程序。如未能完成,閣下需重新整理頁面或等待原有的 QR 碼到期,以獲得新的 QR 碼。

11. 本行建議閣下於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允許該應用程式接收推送通知,否則閣下不會收到由該應用程式發出的通知,從而未能使用部分認證服務。

12. 如閣下指定型號流動裝置的生物認證記錄或自訂保安密碼被洩露,閣下需要立即停止使用認證服務。

13. 假如閣下以欺詐手法行事或因嚴重疏忽,或容許任何第三方使用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或未能遵守本條款、該協議、由本行不時提供的保安資訊及/或相關文件下的責任,閣下須承擔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未經授權交易導致的損失)。

14. 本條款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所管轄並按其解釋。閣下同意接受香港法院非專屬司法權管轄。

15. 在補充而不減去該協議內的免責聲明及責任豁免的情況下:

15.1. 閣下明白指定型號流動裝置上的生物認證模組不是由本行提供,本行不就以下事項作出聲明或保證:任何指定型號流動裝置的生物認證辨識功能的安全;及該功能按製造商聲稱的方式運作;

15.2. 本行不就以下事項作出聲明或保證:任何時候能使用認證服務;或能與任何電子裝置、軟件、基礎建設或本行不時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流動理財及網上理財)連結相容。本行不會就閣下因此而產生之損失負責;及

15.3. 閣下同意彌償(並持續彌償)本行在提認證服務時由於閣下不妥當使用認證服務時而導致的索償、訴訟、損失、損害或費用(包括所有按彌償基準計算的法律費用)。惟由於本行之疏忽或錯誤所導致之直接損失則不在此限。

16. 基於保安理由,以下為一些認證服務會自動被停用的原因:

16.1. 閣下變更了裝置上的生物認證記錄(例如添加或刪除指紋或重設面貌特徵);

16.2. 閣下在其他流動裝置就同一流動理財帳戶登記認證服務;

16.3. 閣下的自訂保安密碼被連續錯誤輸入5次;

16.4. 閣下己經累積5次臉部識別失敗;

16.5. 閣下要求停用認證服務。

閣下需要重新登記或啟用認證服務。

17. 如閣下有雙胞胎或長相相似的兄弟姊妹,則不應使用 Face ID 認證或臉部識別,建議閣下使用保安編器以登入流動理財及網上理財及其它本行所支援或將會的應用程式。Face ID 認證及臉部識別的面孔辨識錯誤機率可能會因應特定情況而有所不同,例如雙胞胎、長相相似的兄弟姊妹或青少年,以及閣下裝置設定中「使用臉部識別需要注視螢幕」的功能被停用。如閣下仍然希望使用 Face ID 認證及/或臉部識別,請閣下承擔相關風險和後果。

18. 切勿於閣下的指定型號流動裝置中停用、及/或同意任何有機會影響認證服務安全的設定。

19. 如本行合理認為需要或適宜,本行有權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認證服務或閣下對該項服務的使用,而無須給予事先通知或原因。此等情況可包括實際或懷疑出現違反保安的情況。

20. 認證服務屬於該協議所指之服務的一部分。在不損害及補充該協議第23條(有關該協議之更改)的情況下,本行可按其獨有及絕對酌情權,隨時及不時透過在該應用程式及/或本行網站張貼經修訂版本,修正或修改任何或所有本條款。閣下謹此同意閣下在該經修訂本條款的相關生效日期後進入或獲提供該應用程式及/或內容,即構成閣下接納該等經修訂的本條款。

21. 本條款的中文版本僅供參考之用。本條款的英文及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或衝突之處,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